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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提芬周
史提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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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写个申请,写上就职宣言
2006-2-8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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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提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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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方案一、</STRONG> <BR>申请版主表格!<BR>申请版主的同志们请认真填写该表! <BR>申请人的账号: <BR>——————————————————————————<BR>申请版名称: <BR>——————————————————————————<BR>目前居住城市: 您的年龄:<BR>——————————————————————————<BR>电子邮件: <BR>——————————————————————————<BR>网上联系方式(oicq/icq/msn/yahoo mseeage): <BR>——————————————————————————<BR>你经常参与,最感兴趣的社区或BBS及原因是: <BR>——————————————————————————<BR>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BR>——————————————————————————<BR>固定在线时段(早上/下午/晚上): <B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您申请当该版版主的详细理由: <B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您觉得如何能更好的行使版主权利: <BR> <B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您对该版的详细发展计划(不得少与80字): <B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您对*****论坛目前的印象:<B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您对繁荣*****论坛的建议与看法: <B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B>方案二</B>、(样板,需要修改!)<BR>版主管理条例<BR>为提供社区良好的讨论气氛,和谐舒适的环境,正确引导版面讨论主题,我们在每个版面均设有版主这一职务。本着对论坛负责,为大家服务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例。对版主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BR>一. 关于版主 <BR>版主是从论坛成员中产生的,共同管理八千里路虚拟社区的优秀社区会员。各版版主可以在本版范围内整理文章及管理版友权限、编辑与清除文章(同等级别用户文章暂时不能互相修改、删除文章)、将好文章固顶、加为精华贴。正确引导和监督版面讨论气氛。本社区各版面根据工作量大小及性质的不同,分别设有1~2名版主。由各位有志为网友和社区服务的热心网友担任。 <BR>二、版主职责 <BR>1.版主的职责 <BR>1).版主需注意社区中有关板主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之规定,同时需随时留意“版主会议室”新公布的版主要求。 <BR>2).依据版面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并建立其相应讨论区的管理规则,包括根据各个版面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公告等。<BR>3).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面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使用者的问题,及时删除转移不应在该版出现的文章,包括灌水文章,与本版主题无关的文章,有明显失据的言论,含不雅文字,具人身攻击的文章。 <BR>4).及时发现社区的缺点和搜集用户的建设性意见,并尽快反馈给社区坛主或总版主。 <BR>5). 版主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在一段时间内上站,可以向社区总版主请假;具体方法是在“版主会议室”发表请假申请。写明请假的时限和大致原因。 <BR>6).若该版面内有争吵,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原则上版主不对任何带有个人好恶色彩的争论或矛盾进行评判。如果遇到讨论区内有网友互相争执,已经明显失去理性。版主必须主动出面协调争执,维持讨论区内的正当言论。并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避免过分干涉。 并应及时与坛主或总版主联系,尽快平息事态。 <BR>7).若版面有蓄意灌水之情况,版主应主动出面劝阻,删除灌水的文章,否则视为失职。若版主参与灌水,甚至用版主权限以遂行私人目的者,视为严重失职。 <BR>8). 对于灌水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有辱骂言论出现的版友,经提醒无效,可以考虑申报给总版主封其ID。 <BR>2.版主权限: <BR>锁定:针对某个主题帖子,你认为没有必要进行回复的,可以锁定,锁定后坛友将不能进行回复。 <BR>解锁:只有锁定后的帖子里才显示这个选项,表示把这个帖子打开,可以由坛友进行回复。 <BR>提升:把当前帖子提到最上方(在固顶帖子的下方),一般为引起大家注意。 <BR>删除:把整个主题帖子进行删除,包括所有回复。有分值操作,分值操作只针对主题帖子的发起人,回复不会减少分值。 <BR>转移:是将不适合的主题帖子转移到其他版面的命令,回复也一同转移。没有分值操作,帖子被转移后,将出现在被转移的版面上。 <BR>固顶:对于一些重要的帖子,可采取固顶操作,使帖子永远都在页面上方,可以进行分值操作。 <BR>解固:只有被固顶的帖子里这个命令才起作用,表示帖子不再被固顶,回到其原来的位置上。 <BR>奖励:是对楼主的文章进行另外的奖励,如果已经加精华并进行了分值操作的化,就不要单独再使用这个命令。 <BR>惩罚:与奖励命令相反,是对楼主帖子进行追加的惩罚。一般不建议使用。 <BR>发布公告:可以进行公告,公告出现位置在页面帖子的正上方,滚动播出。 <BR>三、版主的任免 <BR>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存劣汰。 <BR>1.社区坛主每个月对版主进行月评,不合格的予以撤职。取消“版主会议室”阅读发表权限。 <BR>2.版主上任。上任时应在所管理版面发表帖子,包括:上任时间,管理方向,删文原则等。 <BR>3.版主辞职。辞职时需提前一周在“版主会议室”提出书面说明并发表辞职信,注明辞职人ID,担任的职务,是否同时担任其它版版主及其版名,是否同时辞去其它版版主职务等,版主辞职由社区坛主及总版主统一处理。不按格式提出辞职的申请将不受理;不按规定辞职而一走了之的版主,被视为失职而解职,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版主。辞职同时可推荐下一任版主。 <BR>4.如果现任的某位版主两周不上站,社区在审核新板主时,有权在不考虑该版主意见的情况下任命副版主。不论版主是否请假,如果一个版在一周内没有任何一位版主主进行管理,社区审核新版主时不考虑原有版主的意见。 <BR> <BR>5.若版主连续三周不上站,且没有请假,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放弃所有已得的特权,也放弃对所负职责的义务,将考虑解除其版主及其他特殊权限。 <BR> <BR>6.对于版主的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以及对其他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被视为严重失职。 <BR> <BR>7..若版主涉及社区规定不得为之的违规事项,一律视为严重失职。凡涉及严重失职的版主,经社区坛主决议,事情属实者,取消其版主权限及所有特殊权限,公告于“站内事务”。 <BR> <BR>8.凡涉及失职的板主,论坛成员可在“站内事务”发表文章列举出证据,进入版主弹劾程序。 <BR> <BR>9.版主的任免由社区坛主统一执行。 <BR>四、 用户投诉 <BR> <BR>1.凡在******论坛正式注册的会员均有投诉的权力。 <BR> <BR>2.网友可以通过在“站内事务”发贴方式进行投诉: <BR>3.对网友投诉内容的要求 <BR>a.投诉内容真实准确 <BR>b.不进行任何带有人身攻击(包括侮辱、漫骂、恐吓等)色彩;尽量保持态度冷静,就事论事; <BR>c.写清投诉对象、时间、地点等必要信息、如有证明人请一并提出、事件简单经过; <BR>d.不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恩怨。 <BR> <BR>4.对不符合要求的坛友投诉视为无效投诉,社区管理员不予处理; <BR>5.经查不属实,恶意攻击投诉,将严肃处理投诉者!<BR> <BR>6.版主弹劾程序。 <BR>1).凡是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入版主弹劾程序: <BR>a.任何一位论坛成员有权在“站内事务”发文列举证据,对版主进行弹劾; <BR>b.版主认为本版的其他版主有失职行为,而向社区提出建议。 <BR> <BR>2).坛主及总版主针对弹劾案进行为期三天的调查,经核实属于严重失职者,直接由坛主及总版主协商之后进行处理。 <BR> <BR>3).如社区成员对处理结果不满者,在有15名用户联名提出的情况下,可启动投票罢免版主;如投票结果超过必须由参与投票的2/3使用者同意罢免才能够通过。 <BR> <BR>4).弹劾成功后,立即解除该版主职务,取消其所有权限;被解职的版主在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版主。 <BR> <BR>5).弹劾结束,无论成败,坛主该版主的失职情况和弹劾结果公布在“站内事务”。 <BR> <BR>7.投票资格: <BR>1).凡是不满足下列条件的ID,视为无效投票: <BR>a.注册时间不足一个月,上线时间不足30小时,发贴数量不足200篇。 <BR>c.同一用户若有多个ID,只能使用其中一个ID进行投票;(否则该用户的所有投票均认为无效)。 <BR> <BR>2).凡是不满足下列条件的投票,视为弹劾失败: <BR>a.参加投票的最少人数(指有效投票)为15人; <BR>b.不赞成弹劾的人数大于或等于2/3; <BR>五. 本管理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社区坛主,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 <BR> <BR>对管理办法有建议或意见,欢迎跟贴。本管理办法经过社区管理员共同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BR><B>方案三</B>、(需商讨后起草)<BR>完善网友发帖制度。明确网友发帖内容的合法性以及违反制度的处理办法!<BR>斑竹及管理员发出的各种公告、通知等的规范格式(包括内容、标题……)<BR><B>方案四、</B><BR>鉴于《坛务区》乃论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版块,因提升至版面首位,大家的必经之处予以通示!!
2006-2-8 2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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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荷
不了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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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娇娇想做哪个版的版主??有什么想法么/</P>
2006-2-8 2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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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娇
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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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呵呵~~~别人说我不觉得~~你说就有些怀疑了~~~~</P>[em01]
楼主
2006-2-9 06: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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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娇
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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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老不来说说?解释一下~~
楼主
2006-2-9 19: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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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荷
不了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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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晕,我不是问你了??想申请哪个版的版主,有什么计划没有??</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9 11:32:38编辑过]
2006-2-9 19: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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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荷
不了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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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寞寞,别叫我老不,把人叫得老得不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9 11:58:00编辑过]
2006-2-9 19: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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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荷
不了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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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对于申请版主此类事件,可发至版务区!!!</P><P>申请版主请简单地写一下个人介绍及当版主的计划!</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9 11:59:01编辑过]
2006-2-9 19: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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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听雨人
寂寞听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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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下是引用[I]不了荷[/I]在2006-2-9 11:30:54的发言:[/B][BR]警告寞寞,别叫我老不,别人叫得老得不行!
那以后叫你不不好吗?呵呵……不要生气哦!
2006-2-9 19: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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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娇
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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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人家惹生气啦!哈哈[em01]
楼主
2006-2-9 19: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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