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让元芳深感蹊跷的谷城醉驾哥、如何秒杀李刚

版块: 街头部落 网络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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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人后逃逸,隔天找侄儿顶包,法律却没有严惩,一桩被从轻判处的离奇醉驾逃逸案,发生在湖北谷城。2011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张元立年在酒醉后开车撞死人并逃逸,第二天顶包者“认罪伏法”,警方一星期调查个水落石出,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湖北谷城县的醉驾撞人顶包案引人深思。撞死人逃逸又找人顶包,如此严重的刑事案件,竟然被从轻判处?究竟是什么,影响了司法公正?  
案情回顾,蹊跷事多
    2011年12月5日晚11时左右,湖北省谷城县一地产开发商张元立在酒吧喝完酒后驾驶奔驰轿车在小康村街道(阳光城小区对面)撞死一位中年妇女后飞奔而去,并连夜召集家人商议,决定由其侄儿张洪涛顶罪。
    第二天,张元立的侄儿张洪涛主动投案“自首”。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顶罪人张洪涛不能自圆其说,只得将事件真相全盘托出,当日张洪涛和驾驶人张元立被公安机关拘留,且公安局机关对张元立进行酒精测试,鉴定酒精含量为23mg/100ml,为酒后驾车。6天后肇事者张元立被取保候审,顶罪人张洪涛也顺利走出看守所。此后,肇事者和顶罪者生活已恢复往日。
宣判结果,引发争议
    2012年7月中旬,经运作后的宣判出炉,谷城县刑事审判庭“庄严”宣判:
    1、张元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赔偿被害人家属48万元。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令很多人大跌眼镜,愤懑不已。甚至连死者家属都没能想到,肇事者的一切行为只需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还缓刑四年执行。
    一些得知判决结果的民众不禁感叹,李刚儿子没逃逸,没有找人顶包,赔偿46万,还要坐6年牢,而撞死人逃逸还找人顶包的张元立却是缓刑。李刚的儿子都没有这么好命。这个判决结果,是否有失公正?
疑点重重,引人质疑
    1、谷城县公安局侦破效率极高,仅拘留张元立不到一个星期,就把张元立酒驾、肇事、逃逸、顶包致人死亡一案调查一清二白?
    2、张元立是饮酒驾车还是醉酒驾车?如何定性?
    肇事当晚,张元立从酒吧唱歌跳舞出来时酒气熏天,下楼时就已站不稳,此事很多人可以证明。第二天酒精检测都还属于酒驾范围,可见,事发当晚他体内的酒精含量。而第二天的检测结果,是否能作为真实有效的法律依据?
    3、张洪涛顶包,是否追究责任?
    4、酒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并顶包,妨碍司法公正。最终判处缓刑,是否真正体现了我国司法体制中“罪、责、刑”相符的原则?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交通事101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什么张元立在案后还能驾驶路虎车畅行无阻?
刑罚从轻,或因背景
    张元立为谷城县银兴油脂公司董事长和湖北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老板(其妻子程丹杰为公司法人),同时张也是阳光城楼盘的股东之一 。肇事车辆为奔驰轿车,车牌鄂F-96888 事后把肇事车处理,换了辆路虎,车牌鄂F-KR007,可见其背景深厚、家底殷实。
    赔钱就能从轻处罚?花钱就能抹掉一个无辜生命的消失所给她的家庭带来的伤害?这样的判决结果,法理的公正何在?人民的安全感何在?权钱主导的社会,真的就没有公正可言?弱势群体受到伤害,真的就不能换回法律的公平?
    在这个法治社会,人民真正希望看见的,是“天子”和“庶民”犯法的相同对待。人们相信,只要正义不灭,公理就会常在。期待这样的案件能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还老百姓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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