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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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jpg 史上最牛的欠条
“焦炭大王”山西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逼迫山西沁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裘晓红写下一张极其荒唐的欠条,替他还款7000万,如若不还每天利息500万,年息18亿。这个欠条可以堪称史上最牛的欠条。
2009年元月,张新明等人以商谈合作事务为名,诱骗裘晓红前往太原市国贸大酒店。裘晓红到达国贸酒店40层后即被张新明等人绑架和拘禁。张新明等人先将裘晓红绑架在国贸酒店40层,后又转移至国贸大酒店39楼3919房间,前后长达两天两夜,期间张新明等人对裘晓红百般威胁,声称要将裘晓红从国贸酒店40层推下去摔死和装在麻袋中扔到汾河里,依此逼迫裘晓红答应张新明的条件。张新明亲笔写了一张他向沁和公司借款3.9亿元给谢江(张新明的合作伙伴、同党)的纸条,又写了一张他欠谢江7000万元每天利息500万元的纸条。逼迫裘晓红在这两张纸条上签字同意和担保。当时裘晓红打电话要报警,张新明的同伙谢江抢走了电话,不让报警。张新明看裘晓红要报警就威胁说说:“公安局就是我养的狗,让他们咬谁他们就咬谁。”在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为求自保,裘晓红万般无奈,被迫在前述的这张3.9亿元的借款条上签字后,才被释放了出来。释放时,张新明等继续威胁裘晓红说,要是敢向公安机关报案,就杀了裘晓红和其所在的沁和公司的董事长吕中楼,浇筑在混凝土里,让此案变成无头案,死无对证。由此以致裘晓红一直未敢报案。
裘晓红被张新明等人释放后,张新明便以此3.9亿元的纸条为据,继续威胁和恐吓,最终逼迫报案人裘晓红和其所在的沁和公司陆续向张新明指定的同党谢江支付了7000万元。
勒索了该7000万元后,欲壑难填的张新明一边威胁裘晓红和沁和公司继续付款,一边指使其手下的闫虎则等十几名打手抢占了沁和公司投资的芦清王酒业公司在太原的办公室,抢走了公司办公室的大部分财会资料和财物,殴打并赶走了公司的员工。在全面霸占了芦清王公司后,张新明任命另一黑社会头子米为民(绰号“米老三” “拐三”)为芦清王酒业公司总经理,全面控制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
在张新明等人抢占和霸占芦清王公司的过程中,芦清王公司的总经理秘书白旭莹因拒绝交出公司公章和财务账本,被张新明的打手打得昏死过去,后来又被非法拘禁了两天两夜。最后,白旭莹乘张新明等人不备,才得以逃出魔掌。

犯罪嫌疑人张新明等人以勒索3.9亿元的巨额财物为目的,将裘晓红予以绑架,并已经实际勒索了7000万元,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9条之规定,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构成了绑架罪。犯罪嫌疑人张新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强行霸占芦清王公司,又劫夺其财物,该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构成了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张新明等人在抢劫之后,出于打击报复和恫吓的目的,将白旭莹非法拘禁达两天两夜,该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8条之规定,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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