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黑!黑!惊爆医药行业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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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全国药品行业中,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7亿多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的16%。医药行业已成为商业贿赂重灾区!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危害: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价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

  在医药行业,医药勾结已经成为潜规则,并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一位医药代表朋友就曾私底下发牢骚说:“药品从医药代表手里到最终进入医院要层层‘打点’,药品价格由此暴涨,最终获利最大的还是医生和医生所在的科室。”

  首先,医药代表要买通医院相关“实权人士”,向医院的院长、药房主任、药剂科科长等交数目可观的“买路钱”。其次,还要给医生“回扣”,否则,医生不会开处方。据了解,单科室药物给医生的回扣率在零售价的15%左右,大品种药品则在35%以上,最高达50%,基本上医药代表必须根据每个医生药物处方开具量定期兑付现金回扣。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朋友处看到过将要兑付给医生的回扣,据这位朋友私下介绍,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颗粒(375MGx6片/盒)、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内消瘰疬丸(每10丸重1.85g)为了增加在医院的销量让负责山东淄博市人民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的业务员进行二次公关,具体操作方法是首先在医院内做好科室主任和医生的工作将每支(盒)药品的提成价格谈妥后再联系医院药房人员将每月药品使用量通知本人(简称“统方”,每支(盒)按0.5元-1元不等)然后每月月底或月初将医生的回扣以红包的形式兑付给医生。除此之外,各个制药厂还要承担各科室和个人举办学术活动或出国旅游、娱乐、餐饮等费用。

  据另一位曾经从事过医药行业的朋友透露:“由于国家允许的‘以药养医’体制的存在,物价部门在为药品定出厂价时,就给厂商预留了足够的利润空间,几元的成本价能定到几十元的出厂价,厂家的利润可以给医院和医生回扣。”这样的做法一般很隐秘,调查起来也较困难。这样就导致了医生为了个人利益开回扣金额高的药品,从而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导致病人看病贵、看病难的现象。

  另外,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也导致医生拿回扣的事件容易发生。在诊疗过程中,病人对于医学知识的匮乏使得其在治疗各个环节都只能听从于医生。因此,用什么药、用多少药完全取决于医生的处方,医生完全可以选择价格高、回扣多的药品。而患者在生命安危面前,把药品价格放在一个较轻的位置,因而给了心术不正的医生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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