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补助标准调高 我市2000多人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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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我国从10月1日起,将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    银川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张科长表示,优抚标准提高后,我市有2000多人将从中受益。“但是现在还没有接到中央正式文件,拨款要在接到文件后才能到位,估计拨款要到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才能到位。”
    民政部、财政部9月27日下发的通知显示,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6080元、25250元、24430元,分别比2008年提高了3400元、3290元、319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了2008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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