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公寓申请条件初步确定 房博会期间接受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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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房博会组委会获悉,银川市创业者公寓申请预登记(暂定)条件已初步确定,将于9月30日在银川国际会展中心开幕的2009银川房地产交易博览会上接受预登记。    近年来,随着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工作力度加大。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继2008年改建了金凤区铁欣花园2号楼和周城巷97套外来务工公寓后,2009年又在星光华小区新建创业者公寓50余套,在市中心地段明德巷改建外来创业者公寓80套,提供给已取得《暂住证》、非银川市城镇户口,自主经营或在市政府鼓励优先发展的行业中从事技术、管理的来银创业者和家在外地的大学以上学历毕业生居住,租金低于同类房屋市场租金。
    据悉,市住房保障局还将于2010年在银川长途汽车站附近新建另一处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为更多的外地来银务工人员、外来创业者提供环境优美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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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者公寓申请条件初步确定
    1.非银川市城镇户口,自主经营或在市政府鼓励优先发展的行业中从事技术及管理的来银创业者、家在外地的大学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与本地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服务合同》(已备案),或取得经营许可(如市场摊位租赁证明等相关证明),持有大学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已取得《暂住证》,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月收入2000元以下,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房。申请人系单身的,除本人无房外,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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