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理财产品要实行分级销售,并限制无投资经验者购买理财产品。昨日,记者从东亚银行大连分行获悉,东亚中国几日前便率先响应并对外宣布,在理财产品销售流程中设置“冷静期”,投资者最长可有3天时间来考虑是否要购买理财产品。 东亚银行理财销售时首设“冷静期”
上周,东亚银行宣布,在国内银行业中首家推出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冷静期”设置。其目的主要是站在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希望给予投资者“无成本”的二次选择机会,使其能够在避免丧失投资机会的前提下,有额外时间征求各方意见,充分权衡合理投资决策。
冷静期,是指客户认购产品当日起至募集期结束后的3天内。在冷静期内,客户可申请撤销对其投资产品的认购,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全部投资金额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目前,冷静期设置的标准是设计相对复杂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广泛投资于股票、商品等不同市场,并纳入各类相对复杂的期权结构,因此,东亚银行是希望通过“冷静期”设置给予投资者充分时间,了解产品结构及挂钩标的,以确定是否适合自身投资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从而最终尽可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东亚银行还表示,对于信托类理财产品和海外基金类产品,由于产品设置较为简单、收益相对稳健以及投资方向透明度较高,产品表现也随时可在广泛的公开渠道获得,投资者较易把握。
“冷静期”与理财产品纠纷频发有关
事实上,买过寿险产品的投资者对所谓的冷静期肯定不会陌生,只不过保险领域将其称作犹豫期,即投保人签收保单后十日内,无论什么原因,都可以无条件要求保险公司退保。在这个期限内,投保人可以仔细研读保单,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需要,再作出投保或不投保的决定。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外,还要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而过了犹豫期后,消费者如果退保,保险公司往往要收取较高的退保费用。
银行为什么会借鉴保险行业的做法,这与近年来涉及银行理财产品的纠纷越来越多有关。而这几年资本市场忽热忽冷,不仅是投资者,连银行销售产品的理财师出于扩大销量的冲动,在销售过程中有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倾向,推荐一些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高风险产品。结果资本市场又“屋漏偏逢连阴雨”,去年以来,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高风险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甚至是负收益,QDII产品更是一片“通绿”到现在也没返过乏来。很多普通投资者损失惨重,同时也让理财产品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银监会:理财产品分级销售
从去年开始,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就开始加强,最近更是严格要求银行理财产品不能涉“股”。
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科学合理地进行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理财产品。按照这一规定,银行需把投资者分为有经验的和无经验的两种,并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标明所适合的投资者类别;仅适合有经验者的理财产品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不得向无投资经验者销售。而之前,理财产品起点销售金额统一为5万元。
那么,银行又该如何区别投资者有无经验呢?
在这方面银监会并没有出台细则。“银行主要是通过对个人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民生银行的一位理财师解释说,“另外,按照原有的经验做判断。一种是有通过银行做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比如股票、基金投资的,可视为有经验,另一种是新进投资者,我们通过和他沟通来确定。”
但这一传统做法必然面临各类风险:首先是有些个人投资者自我判断可能过于乐观,即使通过风险测评也无法真实表达其风险承受度;另外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为了业绩在进行风险测评时执行得不是很严格。相比来说,东亚银行首设“冷静期”,无论是对有投资经验者还是无投资经验者都是一个利好,这必将使得投资者在认购产品后仍有一段时间充分考虑,并有机会做出二次选择,更好地实现理性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