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不慎培养用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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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查询窗口,记者遇上了一筹莫展的陈先生,他因信用记录受损无法办理贷款。陈先生向记者诉说事情的经过。  我前几天去贷款,却被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办理相关业务。后来我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进行窗口查询,才发现自己的信用确实被'黑'了。"连日来,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因在信用卡使用方面的种种问题,自己的信用记录在不知不觉中受损了,无法办理货款等业务。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法律专家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专家们指出: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信用记录将成为人品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引起重视。
  一时失察误办准贷记卡
  欠款123元上"黑名单"
  陈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在华强北茂业百货商店附近看到"办卡送手机"的活动。只要办一张卡,每个月往卡里面存入123元的"话费",即可获得一部市价一千多元的摩托罗拉手机。他办卡后拿了手机,每个月往卡里存123元,手机也一直使用正常。陈先生说,后来,他在2006年的时候不再使用这个手机,将卡注销了,服务人员当时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近日,陈先生因为生意需要去银行办理贷款,却被告知自己因为有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贷款。在陈先生出示的资料上面记者看到,资料显示陈先生几年前办的卡是"准贷记卡",造成不良信用的原因是陈先生欠款123元逾期超过180天未还。陈先生说:"因为区区123元不还而让自己背上信用不良的黑锅,谁会干这样的蠢事?我一直以为我当年办的卡是交话费的,不知道办的是张准贷记卡。现在就是还清这123元,也很难消除这个不良记录了!"
  提醒:
  了解清楚再做选择
  记者为此事咨询深圳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璇玲,她指出,陈先生所参与的这种"办卡送手机"活动,所办的卡其实就是信用卡的一种,他每个月存入的"话费"属于先消费后还款的分期付款。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时未仔细询问,再加上一些工作人员为推销顺利而刻意隐瞒,消费者就容易误以为所交的钱是交"话费",而不是分期付款,从而因未及时缴清款项而有了信用不良的污点。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类似的促销活动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是怎么回事再做选择,因为消费者在享受相关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要承担,否则最终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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