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2008年度统计违法典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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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日报讯 (记者 魏萍)2008年度,全区政府统计部门共对1004个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5月13日,自治区统计局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008年度7件统计违法典型案件。
  ——原宁夏医学院拒报统计资料案:该单位在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送统计报表,其行为构成了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宁夏销售部贺兰经销部瞒报统计资料案:该公司没有如实填报零售额等有关统计指标数据,隐瞒企业经营真实情况,其行为构成了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银川人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虚报统计资料案:该单位在填报2007年统计年报表中,多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利润总额指标数据,其行为构成了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宁夏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该公司连续三次迟报统计报表资料,其行为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石嘴山市远东煤炭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该公司在法规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送统计资料,经催报仍不履行报送义务,其行为构成了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石嘴山市今旭有限公司拒绝接受统计执法检查案:在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中,该公司以统计人员不在,无法提供检查资料为由,拒绝接受执法检查,其行为构成了拒绝接受统计执法检查的违法行为。
  ——中卫市开盛购物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该公司已形成连续三次迟报统计报表资料的违法事实,其行为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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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霞
 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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