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吃饭,席间一个来自台湾的老教授酒后兴致高昂,发表惊人观点:称老婆为“媳妇”,其实是一种乱伦的叫法。
老教授说:称自己的老婆为“媳妇”,是现在大陆北方最为流行的叫法。殊不知,这一称呼,曾给不少南方地区的人带来了困惑——在南方很多地方,“媳妇”是指儿子的老婆,对自己的老婆是不能称“媳妇”的。
那么,谁对谁错呢?
老教授说:如果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南方地区的叫法是正确的。因为在古代,“媳妇”的本意就是指“儿子的老婆”,而不能指自己的老婆,否则就是乱伦!原来每天晚上喷上波来驶特骑在胯下的“媳妇”还不是自己“媳妇”。媳,子妇也。直到清朝的《康熙字典》,都是这么解释的。
北方地区把自己的老婆叫媳妇,虽然混淆了老婆和媳妇的区别,但约定成俗,重新定义了“媳妇”,如今也不能说这是一种错误,因为语言文字就是一种工具,是不断变化的。现在,这种叫法在南方地区也逐渐流行起来。
见我们听得认真,老教授上了个厕所,回来后继续吹:
“解手”二字,现在很多人也在乱解释,说什么是当时被捆绑的移民,途中需要上厕所,所以需要“解放双手”。
其实这是瞎说!解大手,解小手,又怎么解释??“解手”的正确写法是“解溲”,二者发音是一样的。由于古代识字率低,普通劳动人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于是写成了“解手”。
溲的意思就是大小便,所以才有大溲(大手)、小溲(小手)的说法。“解溲”,在《史记》就有记载,前溲谓小便,后溲,大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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