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被强送精神病院后 出家为尼状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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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邹宜均被家人强送精神病院一案在广州白云人民法院开庭。中午1时许,邹宜均走出法院。1年多前,她出家为尼。  本报记者范舟波实习生刘有志摄)

昨天上午,俺去旁听了这个案子的庭审。

去听庭审,一则因为事主是我朋友;二则我朝精神病收治是极其黑暗的一幕。其黑暗程度远远超出了一般医院的医患矛盾:如果说一般医院的问题主要在于“医疗市场化”、国立医院垄断和行业管理胡闹的话,精神病院还要加上一些别的,比如地方政府往往把刁民也关进医院,使这类医院成了与监狱、劳教劳改所同类的机构。

在现有的精神病收治体制下,一个公民不需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和医疗鉴定程序,就可以被视作没有行为能力的人,被亲属和政府/官员送进疯人院。而且你一旦进去了,就很难出来,你越说自己没病,就越象精神病。

这个案件的事主,就是这样被家属送进去的。庭上双方辨认的焦点之一就是,医院凭什么在没有经过司法和医疗鉴定程序的情况下,将一个成年人强行收治起来,而且使用暴力和手铐等器械?

医院承认事前没有经过那些法律和专业程序,他们的理由竟然是在现实中不可能,他们一直如此。这真是古怪了,医院象法官一样剥夺一个成年人的公民权,却忘了自己是医生需要对病人先行诊断,而他们收治病人的手段则与黑社会无异。

我朝精神病收治的现状,已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本期《凤凰周刊》的封面报道就是此事。而此案原告方律师黄雪涛也是按公益诉讼代理的。她是这方面的专家,有空可以上网找找她的文章看。

以下摘自今天的《南方都市报》A18版--

  没法忘记,在医院,他们强迫我吃药,甚至还威胁对我进行电击治疗。现在只有通过法律给我公平,我不想顶着一个莫须有的“精神病人”过一辈子。———邹宜均说,出家为尼,希望平复这段惨痛的经历,但还是不能。

  本报讯(记者周松柏)“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一个人还不是活得好好的。事实证明,当初我的家人和那些医生全都是错的。现在应该是还我清白的时候。”昨日,已经出家为尼的邹宜均走出法庭时说。
  邹宜均将母亲、二哥和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告上了法庭。两年前,邹宜均被家人强送精神病院,关了三个月,直到偷偷逃出。一年前她出家为尼,希望平复这段惨痛经历,但这段经历一直纠结着她,晚上噩梦连连。昨日,此案在白云人民法院开庭。

   为父扫墓突被绑入精神病院

  2006年10月21日,27岁的深圳女子邹宜均与家人一起为父亲扫墓,回家路上突然遭到8名自称是公安人员的男子“绑架”;几个小时后,邹宜均被这伙男子送进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关进病房。
  白云心理医院称,受邹宜均家属委托,在经过偷偷诊断后,确定邹宜均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才对其进行收治。
  邹宜均的朋友获知消息,赶到广州营救。白云心理医院以邹宜均的朋友不是“病人的委托人”为由,拒绝释放邹宜均。10月24日医院举行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狂躁”。院方称,该病症状患者为“无自知能力”,会“自我伤害”。

   神秘失踪援救受阻


  邹宜均朋友不接受院方诊断结果,继续设法营救。10月26日,邹宜均却在白云心理医院神秘失踪。
  昨日,再次在广州现身的邹宜均透露,2006年10月25日深夜,家人为阻止外界对其援救,将她从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又强行转移到中山埠湖医院禁锢;直到2007年1月26日,放其出院。
  邹宜均说,从医院出来后,她又被家人软禁在深圳的家中;直到几天后,她偷空逃出;一直在寻找其下落的朋友才最终见到她。
  邹宜均的朋友兼律师黄雪涛介绍,在邹宜均被禁锢在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和失踪的几个月里,她曾尝试着用各种方式与邹宜均的家人沟通,但始终未果。
  黄雪涛称,邹宜均离开家庭独自生活已经过去2年多,到现在一直生活得很好,也不曾伤害到任何第三人。事实证明,她的家人及相关医院,当初以各种目的和理由将其禁锢在精神病院,都是错误的,“现在应该是还她清白的时候”。
   出家为尼以疗伤痛
  昨日上午9时,此案在白云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邹宜均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三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因强行送其进入精神病院给她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我不想顶着一个莫须有的‘精神病人’过一辈子”,邹宜均说,被家人强行送入精神病医院的惨痛经历,一直纠结着她。2年多时间里,她不曾睡过一个好觉,夜里经常被噩梦惊醒。
  1年多前她选择出家为尼,希望用宗教的力量来平复这段惨痛的经历,但还是不能。“没法忘记,在医院,他们强迫我吃药,甚至还威胁对我进行电击治疗;现在只有通过法律给我公平”。
  邹宜均曾在博客中写道:“绑架对我而言,是一桩永远都抹不掉的恐惧和阴影,可是,至今仍然没有人回答我,那八个男子是什么人。”
  黄雪涛律师称,对三方被告只提出1万元精神损失赔偿,这只是象征性的索赔。打官司关键还是希望法律给邹宜均“正常人”的身份,“如果不打官司或官司输了,她的家人还是可能会随时将她送入精神病院”。  
家人:我们是为她健康着想

  邹宜均的母亲和二哥均未到庭,其代理人称,当初家人将邹送入精神病医院,完全出于关心邹宜均的健康着想,并不带任何恶意。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称,在将邹宜均收治之前,医院方有关专家曾对邹宜均进行过“面诊”,初步断定其的确有精神方面的病情,医院才答应其家属对其进行治疗。邹宜均的代理律师要求医院出示其“面诊”病历,院方当庭没有出示。

   链接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亲属在送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前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做出宣告。只有法院宣告公布以后,相关亲属才具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资格,才能将病人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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