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籍罪犯中宁劫杀的姐

版块: 联谊版块 中卫街盟
分享
7月26日,2次抢劫女出租车司机,致1人死亡1人轻伤的甘肃籍罪犯陈有信,在中宁县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5日16时许,28岁的陈有信以走中宁县白马乡为由,在中卫市城区汽车站附近骗乘被害人张某驾驶的红色“夏利”牌出租车。当日19点20分左右,车行至中宁县白马乡长庆石油微波站附近时,陈有信欲抢劫张某的出租车,张某从驾驶座旁的工具箱内拿出一把水果刀反抗被陈有信夺去,并在车内将张某强奸。之后,陈有信欲再次抢劫出租车,张某便跑出车外呼救,陈有信追上张某用水果刀朝其连刺29刀,然后将刀丢在现场,开车连夜逃往甘肃省庆阳市。张某当场死亡。破案后,所抢出租车追回退还被害人张某某的亲属。

  2003年12月31日下午,陈有信索要的姐李某的手机号码。2004年1月1日13时许,他准备好匕首、绳子和胶带等作案工具,给李某打电话谎称租车到甘肃省镇原县找人。李某驾车沿309线拉陈有信前往三岔镇的途中,陈有信找借口拖延时间到天黑,又让李某返回。当车行至彭阳县草庙乡王洼村309国道1797KM+675M处,被告人陈有信拿出匕首,封住李某的嘴,将其捆绑后拉下车并推下路基实施强奸。后朝李某腰背部连捅4刀,将匕首扔在现场后驾车逃走。次日,李某被过路农民发现,送往医院救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