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澜“被出书”案反对公然欺骗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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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知名主持人杨澜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冠名”出书一案,北京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及作者李文静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5万元。被告对一审判决拒不服从,提起上诉。时隔3个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6日就此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由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据了解,由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署名为李文静的《杨澜给女人24堂幸福课》一书,在未经杨澜本人许可,也未就该书的内容进行确认或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以杨澜的姓名为书命名,在书中大量使用其肖像照片,构成对杨澜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事实侵害。同时,作者李文静从未对杨澜本人进行过任何形式的采访,书中大量引用所谓的“杨澜说”的内容多为臆想编撰。在侵权的同时,更以杨澜名义对广大读者产生误导。

        事实上,按法律规定,仅侵犯肖像权一项该书就应该立即停止销售,尽管一审已判定该书构成对杨澜姓名权及肖像权的侵害。但是一审后该书却并没有下架,反而在西单、王府井等大书店成为热销区的推荐书。
       
        近年来,许多名人都陷入过“被出书”的尴尬,更有甚者冒名出书。这种打着名人旗号,利用其名字、口吻、经历、照片进行出书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名人本身的权益,更是误导读者,对整个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塑造形成不良影响。杨澜打假打的不仅借名人之名谋一己私利的功利主义者,更是这种公然欺骗和误导广大读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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