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宁夏招聘3000名特岗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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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4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采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宁政发[2009]59号),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随即联合出台了招聘约3000名特岗教师的计划:公开招聘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2000名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1000名。特岗教师在各市县(区)预留的全额预算事业编制总额内招聘,凡被招聘为特岗教师的人员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在所工作学校就地聘用为公办教师。
  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15日。
  报名网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资格复审时间:5月16日至17日。
  资格复审地点及须提供的证件等具体事宜,详见《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和“宁夏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和“宁夏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宁政发[2009]59号)的精神,决定2009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同时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宁夏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特岗教师在各市县(区)预留的全额预算事业编制总额内招聘。凡被招聘为特岗教师的人员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在所工作学校就地聘用为公办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条件: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初中特岗教师招聘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4、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宁夏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条件:依据各有关市县(区)的要求确定。(见附件2:《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
  (四)2006、2007、2008年已被聘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5日至5月15日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考务费,符合招聘条件者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报名者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立即自行打印《宁夏2009年特岗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者只能选择报考"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或"宁夏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二者之一,不得兼报。凡同时兼报者报名无效。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定向志愿,并可填报一个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志愿。报考者要对在网上报名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提交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后,由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用人单位以现场审核的方式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确认。
  (1)凡学习、居住、工作在固原市及所辖各县(区)的报考者,本人于5月16日至17日到宁夏师范学院(固原市文化巷16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中,5月16日为报考"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人员资格审核;5月17日为报考"宁夏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 人员资格审核。
  (2)银川市石嘴山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报考"宁夏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的人员本人于5月16日到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体育馆(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23号)进行资格审核;
  吴忠市中卫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报考"宁夏地方中小学特岗教师"的人员本人于5月17日到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体育馆(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23号)进行资格审核;
  (3)银川市石嘴山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报考"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的人员本人于5月16 日到宁夏科技馆(银川市凤凰北街44号,中山公园西门出口处)进行资格审核;
  吴忠市中卫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报考"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的人员本人于5月17 日到宁夏科技馆(银川市凤凰北街44号,中山公园西门出口处)进行资格审核。
  (4)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毕业证及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学籍部门开具的学籍学历证明);
  ③加注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意见的《宁夏2009年特岗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⑤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和"2005年自治区统一招考的编制外聘用教师",须分别提交自治区团委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自治区教育厅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聘用文件或聘用证书或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或招录登记表等)。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笔试成绩一律不予加分。
  (四)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于5 月25日-28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 考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考试方法
  1、本科、专科学历报考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2、研究生学历报考者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和时限: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倾向测试,时限为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09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
  报考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1)因公牺牲评定为烈士的,其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20分;回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2)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和"2005年自治区统一招考的编制外聘用教师",凡在基层工作1年以上不足2年并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凡在基层工作满2年并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成绩中加8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照顾分不累加。
  4、划定笔试合格线。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线。
  5、笔试成绩于考后10日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市县(区)、分学科对应试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员数1︰1.3的比列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由各招聘单位提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以课堂试讲为主,其中对应聘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人员,还须进行口语和专业测试。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分值占20%,专业分值占80%。
  4、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指导和监督下,由各市、县(区)教育局、人事局和用人学校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须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监督下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对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70%加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 体检、考核
  (一) 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二) 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学籍档案为考核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三)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依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的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七、公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在宁夏毕业生就业网上发布公告,实施"特岗计划"市县(区)在当地同时发布公告,对拟聘用的特岗教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 一律不予聘用。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县(区) 将拟聘用特岗教师人员名单报教育厅审核,再由教育厅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八、履行聘用程序
  各市县(区)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特岗教师聘用名单,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 稿 源 】 宁夏新闻网

  【 编 辑 】 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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