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万名普高生资助金到位计3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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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讯 (记者 马钦麟 实习生 杨珍)记者4月28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2009年春季学期山区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金已拨付山区8县及红寺堡开发区,共计386.1375万元,受益学生达10297人。   为加快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效稳定的资助保障制度,自治区政府决定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宁南山区8县(区)及红寺堡开发区开展资助制度试点工作。资助范围为:凡试点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中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且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学生以及孤儿、残疾学生。政府资助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750元,按10个月逐月发放。要求各试点公办普通高中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收、免收,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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