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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丰物业翻车了!
正丰花园社团聘请的宁夏正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限是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满前的2008年10月初,按照相关规定告知了该公司,要重新办理续聘手续,同时抓紧完善合同中没有履行完的责任、权力、义务并提交续聘相关手续,自行组织征询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以便续聘手续签约后进一步改进和做好今后的物业服务工作。正丰花园业主委多次派人交谈或以书面等形式,请该集团开公司的开发商按照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和要求,将前期物业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给正丰花园业主委。但因种种原因,时至今日尚未移交完毕,尤其是一些关键性资料、手续等未能做全面的移交。致使严重影响了正丰花园业主委与宁夏正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的如期签约。
同时,正丰花园业主委还多次要求与该公司商谈合同签约的协商内容及临时代管协议的相关事项,也因种种原因迟迟得不到应有回应。时至2009年3月6日,经反复要求,该公司法人代表郑国瑞经理才前来洽谈相关事宜。事与愿违,我们得到的回答大多是指令性言语,如要签合同就是签三年、小区内停车费全归正丰物业、服务费用不能低于0.60元等等……云云。
为此,正丰花园业主委只有恳请区市相关部门的领导协助指导我们办理好此项工作。
另外,也建议宁夏正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即日起至3月25日前不失时机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第一:抓紧完善合同中没有履行完的责任、权力、义务 。
1、提交承包期间对公共绿地、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的书面材料。
2、向正丰花园业主委提交小区业主历年来的档案和资料。
3、公布2007、2008年物业收支情况。
4、公布历年来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用的名单。
5、公布2007、2008年小区停车费的收入情况。
第二:随着天气渐暖,应抓紧全面更新绿化草坪、种植树木的“燃眉之急”工作。对绿化效果请有关部门重新进行评审(该公司物业承包时提供的绿化面积为36%,承包期完后经实际测量现仅存为18%)。
第三,更新红外线监控、云台试录像防盗监控、门铃可视对讲系统的设施设备。减少不安全的隐患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技防作用(现监控设施设备已瘫痪,无法正常使用)。
第四:按《物权法》之规定,应明确小区内车辆年停车费用的总金额,必须由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并用于小区建设。
第五:尽快提交2003至2006年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小区的车辆占用道路和绿地停车费用。
最后,还是恳请区市相关部门协助正丰花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建立一个良好、和谐、平等和依法办事的良好关系为谢!
同时,也建议宁夏正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多多聘请一些知法、懂法的有用之才。
正丰花园业主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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