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这个题目不是本人百无聊赖又要骚情一把,也不是要摆出一副说教的面孔让处在恋爱中的广大同学在公共场合注意自己的仪态(其实我认为只要你不怕走光露肉,在大街上脱光了都没关系。)。
言归正传。近日偶然逛进一位同事的QQ空间(类似博客的东西),发现了一篇名为《不爱就请收起你的暧昧》的文章,文章写的很不错,但是我断然不信我的那位同事可以写出这样的文字,于是心血来潮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仅这个题目,我搜索出了8430个相关条目,足足有76页之多,仔细翻阅了一下发现,除了与那篇文章无关的条目,仅这篇文章至少有7500个相关条目,令我震惊的是,这7500个条目里,至少有50%标明原创,或者标明“个人日记”、“情感空间”之类准原创标签。如果稍微学过一点数学,应该可以算出来,按照这个数据,这篇文章的原作者至少有3750人。
3750人写一篇帖子,这种可能性只有在纪念某某XX人签名大会上可能出现,对于这样一篇虽然写的不错但在网上一抓一大把的文章来说,绝不可能。换句话说,至少有3749人是抄袭的。
本来在网上,对抄袭的界定就很困难,网上的抄袭也不是一天两天抑或是一篇两篇了,如何这抄袭就如大学校园里的安全套——一天比一天多呢?好文章固然可以转载供大家分享,但是腆着脸在别人的文章前标上“原创”两个字就很令人恶心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做了多年的婊子突然跑到医院装上了一层薄膜,然后向全世界宣布自己是处女了。这还不是最阴损的。
之所以对这样一件早已司空见惯的事大发议论是因为我在百度搜索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个要找到原作者的想法,但是等我苦苦翻完了76页条目后发现,原作者是谁根本搞不清楚了。当时,很少自言自语的我对着电脑屏幕骂了一声:日他个亲娘列,这帮标明原创的婊子硬生生的把一个黄花闺女给糟蹋了。在此,我向转了此文且标明转贴的同志致以深深的敬意,因为你们的转贴俩字至少为我节省了一个小时的翻阅时间,按照寸金寸光阴的转化方式,你们该为我节省了一斗金子。
照我看来,既然转了别人的文章,且腆着脸标明的原创,就该如受了惊吓的王八一样,死死的蜷缩在自己的马甲里不要再出声。但我看到的事实却是,很多抄袭者还厚着脸皮从马甲里钻出来,与别人探讨此文的意义与写法,然后在文章后面又留下了一个个黑乎乎的蛋,俨然以文章作者自居,俨然以为自己对文章付出了巨大的心血。按照先入为主的原则,我称那些文字为王八蛋,而且是特大号的。按照我前面婊子的比喻,我称这些抄袭了还引以为自豪的王八为每日接客又每日去做薄膜修复的婊子,他们每日如黄花闺女般站在嫖客面前撒娇,直到上了床后才大呼好爽、好爽、好爽。
小心人民警察老大耳刮子抽你。
后注:经过我的苦苦搜索,能搜到的最早发表《不爱就请收起你得暧昧》的社区和作者为天涯社区情感天地板块忆梦嫣然网友,我是否可以认为该网友就是此文的原作者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9 18:51: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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