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舞的悖论——据说,脱衣服最早出现在法国。法国作家罗兰?巴特曾断言:“脱衣舞是奠定在一种矛盾和冲突之上的:女人在脱到全身赤裸时,就失去了性感。”
我没有看过脱衣舞,但我觉得罗兰断言很对。就如看韩国伦理片,漂亮的男女主角没有亲热时,总希望他们赶紧宽衣解带。可如果他们真脱得如A片里的场景,又索然无味了。
脱衣舞的最终美感来自于隐藏的艺术和若隐若现的美,从而使观众折服于衣服下藏着的美。由于没有正面全裸
,观舞者可以穿透衣服而自由想象。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使人神魂颠倒,血脉喷张。但如果完全脱去衣服,没有最后一层薄纱,美丽也将随之消失。
脱,又不能脱得太干净,这是脱衣舞的悖论。
弗拉门戈的矛盾——世界上的吉他有四种,古典吉他,夏威夷吉他,桑巴吉他,弗拉门戈吉他。
弗拉门戈是什么意思,不知道。一说是西班牙犹太人的圣歌,另一说是阿拉伯语中“流亡农民”的意思。弗拉门戈是流浪的艺术,属于吉卜赛人的,透着烈火一 般的灼热和倔强。吉他、歌曲、舞蹈是构成了弗拉门戈艺术的三大件。说它是矛盾的,因为它总是把红与黑、爱与恨、炫耀与压抑、淫荡与圣洁……纠结在一起,显 得神秘、高傲和不可言喻。
以下是一幕弗拉门戈方式的剧情——莎乐美,巴比伦艳丽的公主,爱上了被希律王囚禁的圣徒 约翰,但她的示爱被约翰拒绝。在爱与恨的双重火焰煎炙下,莎乐美用妖媚的舞蹈和放荡的胴体讨得希律王的欢心。希律王就起愿说:“你想要什么?我都满足 你。”莎乐美说:“我要约翰的头。”《圣经?马太福音之14》是这样叙述的:王便忧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吩咐给她。于是打发人去,在监里 斩了约翰,把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女子,女子拿去给她母亲。
爱与死,如此紧张对立,如此极端狂暴,震撼人心,不可思议。
没良心和没头脑——欺负弱者,是没良心;欺辱强者,是没头脑。
很多人都是有头脑没良心。我也是其中一个。走在大街上,遇到违犯交通规则,影响了我行路的人,如果是个强壮的男人,心底是敢怒不敢言的;但如果是孩子 或妇女,总是想把憋在心里的不满释放出来。但后来,我意识到有头脑没良心,就改变了。遇到强者,不满也绝不说出来,否则就没头脑了;而遇到弱者,就提醒自 己,别让自己没有了良心。
生在俄罗斯、死在美国,私利主义秉持者安?兰德说,这个社会要有两个原则:一是情绪并非认识的工具,二是任何人都无权针对他人首先使用暴力。如果是这样,因为情绪而产生的冲突,因为强弱之别而出现的暴力,就永远消失了。
人人都有了良心、有了头脑,天下就太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