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斩断”辽宁省辽阳县三鑫矿业有限公司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版块: 街头部落 网络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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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一个说一不二的‘土皇帝’。如今,在辽宁省辽阳县一提起三鑫矿业有限公司翁世喜,村里人仍然直摇头。据当地人介绍,这位“狂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殴打、恐吓、威胁村民,不择手段聚敛钱财。群众深恶痛绝,却又敢怒不敢言。  



【案情回放】

举报人谢士茹与翁世喜原系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口头协议,二人合伙投资辽阳县三鑫矿业有限公司,当事人先后以自己经营的辽阳市弓长岭,源瑞选厂的名义投入了法院以确认的(资金为征占土地费及土地补偿费98.6万元、架线施工费9.5万元、计量衡费32156元、勘察费10万元、土地管理费324元、建设安装制作、材料费等850126元,现金及汇款,上述费用合计740万余元)。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赢利了,翁世喜私自注册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并侵占了举报人的股份,让举报人在公司没有了股份,举报人得知没有股份的情况下,与翁世喜打了长达11年之久的法院官司,在打官司过程中翁世喜充分发挥了用金钱铺路,指使政府有关领导为他包庇、隐瞒事实,组织黑社会打手威胁、恐吓等等之手段。

举报人与翁世喜的股权纠纷案,历经了一审、二审及再审,(2011)辽阳县民初字第932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举报人拥有50%的股权,(2011)辽阳民二终字第1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发回重审,(2012)辽县民终字第00012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举报人拥有三鑫矿业13.76%股份的认定,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均认为举报人占有的13.76%的股份不妥,应予纠正。最终结论是举报人没有任何股份,完败尔告终。



辽宁省公、检、法为黑恶势力“保驾护航”

事后,举报人得知所有的一切均是翁世喜的司机在翁世喜的授意下操作的,该司机的妹妹是(原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侵权渎职局副局长)张敏,张敏及其丈夫(辽宁省高级法院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上下疏通,致使举报人败诉。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张敏先后找到了原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副院长,让其按翁世喜的意图将举报人的股权撤销,无法认定出资额,武副院长找到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庭庭长刘峰,刘峰没有同意上述观点,但迫于领导的压力,将该案发回重审,张敏又找到了县法院承办人赵峰的电话,并打电话指使赵峰把举报人的股权打没有,赵峰没有按她的意思办,并把此事上报到法院院长,院长把此事上报到省检察院,事后就不了了之了。

  最后,县法院把举报人的股份认定为13.76%。由于张敏与辽阳市原法院武副院长的相互勾结,上下窜通。到了中级人民法院,却不把举报人已确认的投资认定,并把举报人的股权判决的一点没有!张敏利用自己原省渎职局副局长的身份,让下面的人不敢不为她办案,证据有县法院上报省检察院的材料为证。

公安局副局长成"黑社会"保护伞,操控审讯

2011年3月25日,翁世喜约举报人到沈阳金城宾馆谈判,翁世喜设局拿出20万元说给举报人零花,随后马上有沈阳市北站公安分局警察入室说:有人举报“敲诈勒索”,并将举报人带到沈阳市北站公安分局审讯了24小时才释放。

  2011年7月29日,在法院确定举报人股权13.76%翁世喜败诉后第9天,该公安局又到举报人所在地免除举报人的区人大代表身份,将举报人带到该分局,严刑烤打并刑拘,7天以后没有任何说法把举报人取保后审放了。

事后举报人才知道这又是翁世喜利用他的保户伞之一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武伟哲操作的,武伟哲曾在2007年9月13日向翁世喜转款200万元(有银行汇款单为证),号称作为辽阳县三鑫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投入款。

武伟哲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这笔巨款从何而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家明令规定公职人员不允许从事商业服务等领域,其如何置法纪于不顾,明显违反党纪!!



翁世喜能把皇姑区公安分局保安大队的牌子挂在三鑫矿业门前就知道二人的关系了。

在2009年受害人曾实名举报三鑫矿业偷税漏税后,翁世喜找县国税局领导,该领导找到了举报人,不让继续往下告,事后让翁世喜交了少量的税金就不了了之了。并没有如实的查他偷税漏税之事。希望有关领导如实查查他到底偷税、漏税多少。举报人反应翁世喜已经赢利10多个亿。

这11年以来,翁世喜利用黑社会多次威胁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并不时的有陌生人在举报人家的房前屋后出现,使举报人不敢正常出门、回家,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寝食难安。

2017年12月份举报人与翁世喜在辽阳县河栏法庭门前相遇,当天二人是因为官司开庭才相遇的,翁世喜带了十二名打手,在法庭大门口殴打举报人,报警后,一直没有结果。

翁世喜的矿山多年来一直危害乡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侵占耕地山林,给辽阳县甜水乡三道岭村村民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重大的财产损失。

据村民反映2012年的那场大水,三鑫矿业的尾矿坝被冲垮,由于该尾矿坝建在居民上游,老百姓生活在坝下,致使尾矿泥石流冲入老百姓家,翁世喜神通广大,指示当地政府出面摆平此事。

2017年翁世喜又在生产的过程中,把尾矿大量的投放入老百姓的山林之中,老百姓不让放,上访也无人受理,后老百姓不让他拉矿走老百姓的路,翁世喜先后多次找打手对老百姓威胁、恐吓、欧打,致老百姓不敢上街,还有的被打住院。在2017年9月份老百姓和他发生冲突后,他又指使县公安局当地派出所将老百姓以妨碍生产为由抓了起来,后以老百姓服软才将老百姓放出来。



综上所述翁世喜的行为具备了《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侵占罪,还有重大的偷税、漏税罪,和亲身参与黑社会领导罪等多件罪名构成的要件。

翁世喜已具备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是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手下打手众多,且长时间存在;多年来,以翁世喜为首的三鑫矿业已坐大成势,长期称霸一方,当地百姓谈虎色变;百姓稍有反搞,便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最后被翁世喜利用武伟哲、张敏等人充分保护伞,打击报复举报人和当地村民,侵占举报人的财产和当地百姓的合法权益,数额巨大。

举报人现在有家不敢归,被举报人一直对其打击报复,中央现阶段打击黑恶势力的英明政策让举报人看到了希望,决心舍生取义,实名举报,强烈要求对以举报人为首的黑恶势力进行严惩,还举报人一个公道,以平民愤。

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部署2018年工作时,也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个重点,明确“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

“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只有坚决打掉涉黑“保护伞”,才能真正根除黑恶势力。那么,三鑫矿业有限公司翁世喜的后台在哪里?又曾经裹挟了多少政府公职人员助其为虐?黑帮不是单独在战斗,背后一定有邪恶的权力在潜伏,在撑其腰,壮其胆,分其赃!我想一般的“保护伞”还罩不了这么大的一条鱼,恶霸的背后,是官霸!是权力与邪恶的勾肩搭背!

请各大中央媒体百忙之中关注此案件,实名举报,句句属实,如有一句假话愿付一切法律责任。

举报人:谢士茹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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