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对“谢伟”、“刘浒”强奸案进行法律监督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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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对谢伟、刘浒强奸案进行法律监督的

报 告



谢伟、刘浒涉嫌强奸一案(详见附件1:刑事判决书),报告人因原审程序明显违法

,有新证据证明判决认定的事实明显错误、适用法律明显不当而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详见附件2:刑事申诉状),报告人请求贵委领导对该案的最后一次审查

或查理依法进行法律监督,防止冤案的最终定格。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认定谢伟和刘浒强奸罪名成立,却在再审结束后的

2014年4月意外的在一审法院的审判卷中发现了一份并未在一、二审庭审中质证的关

键证据(且该份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在一审、二审的庭审中均多次要求出示均未果)

——《湖南省公安厅公(湘)鉴(法物)字〔2009〕1760号法医物证鉴定书》(详见

附件3:鉴定书),该份鉴定书的结论完全可以证明被害人并未被性侵、且其内衣上

有其他未知男性的血迹,完全可以证明谢伟和刘浒两人并未实施任何强奸行为,是清

白无辜的。为何公安机关对该份鉴定书要非法隐匿???为何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一审

法院要配合公安机关将该份能够证明实为冤案的鉴定书悄悄塞进一审案卷???此中

有何隐情???两个时年17岁的雨季少年(至今已经入狱8年,25岁)至今仍然含冤

入狱而打死不肯认罪以获取减刑???

一、二审过程中该鉴定书的归档过程:2009年12月18日,湖南省公安厅对刘赟被强奸

案作出一份物证司法鉴定书,寄回冷水江市公安局。但是公安局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

院一审开庭后的一个月,向法庭书面说明未收到鉴定书,直到2011年再审程序结束都

没有见到该份鉴定书。而该份鉴定书却于2014年4月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该

案一审已经归档的案卷中调取(注:该份鉴定书并未编制页码,明显属于强塞到案卷

中的),但该份鉴定书在本案中并未经过庭审质证(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本案

的判决书(包括一审、二审、再审)中也并未提到该份鉴定书。根据法院档案管理的

相关规定,档案归档后,任何人均不可以在档案中抽离、添加任何材料,那案卷中的

该份鉴定书从何而来??又是何人放置进去的??

该案中的诸多疑点和冲突均被一、二审(包括再审)法院视而不见,他们究竟害怕什

么?害怕被冤枉的人沉冤昭雪吗?害怕此命案无人背锅吗?害怕因为办错案而承担责

任吗?2017年1月2日,亚洲新闻周刊刊登了一篇《冷水江市一份被隐瞒的司法鉴定》

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报道(详见附件4),揭露了此案中的多个冲突和矛盾的细节,

该份文章被各大网站转载、关注和评论(详见附件5),此案的事实已经是如此的清

晰、原审判决是何等的错误已经无须多言,只须权力机构能够秉公执法就能还老百姓

一个青天,且两个年轻的生命还在狱中苦苦期盼,期盼能够挺直腰杆重回家乡!!

请求贵委能够关注民生,关注这两个无辜受冤年轻人的不公命运,还他们一个公道,

还老百姓一个期盼,还法律一个公正,还法制中国一个希望!!!

跪谢!!!

此致

报告人:谢伟的父亲谢国东、刘浒的父母许小红(签字)

手机号:13873832490 15616951716

住址:湖南省冷水江市制碱厂

2017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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