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帮他人担保可获8000万贷款 赣州银行设局坑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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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为他人提供1500万的连带责任担保,就可以让民企获得8000万贷款。但当民企将担保手续办结后,等来的不是银行贷款,而是法院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

赣州银行厦门分行此举,被指“设局”将民企坑惨了。

为获贷款帮他人提供连带担保

赣州银行厦门分行为解决原授信企业“拼牌(中国)有限公司”的风险资产问题,于2012年分别与厦门泉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向泓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各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合同,期限均为三年。

其中,泉益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向赣州银行贷款1500万,期限一年,厦门雅馨服饰有限公司、陈晓波、张晓强、卓祥公司为泉益公司的该笔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自2013年3月21日起,泉益公司出现拖欠利息的情况,贷款期限届满也未还本息。随后,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而向泓公司于2013年1月与赣州银行厦门分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在提交1500万元保证金的前提下,由银行为向泓公司承兑金额为3000万元的汇票,百益汇公司、鑫舜公司、张佛彬、刘文娟、刘文海为向泓公司的该笔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期5张汇票到期后,向泓公司未付清票款。于是,赣州银行厦门分行便向厦门中院提起了诉讼。

在该两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赣州银行厦门分行领导多次与向泓公司的担保人张佛彬沟通,希望张佛彬及其投资的公司能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银行将满足其贷款要求。

2014年6月,赣州银行厦门分行与张佛彬协商,承诺可以给张佛彬授信总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使用期限为三年,但条件是张佛彬及其关联企业要为泉益公司处于诉讼之中的1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担保。

张佛彬经慎重考虑后,认为银行方面提出的条件他能接受,便于2014年6月30日向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出具了《连带担保保证书》,承诺为泉益公司无力偿还的1500万元本息提供连带担保。

但是,在张佛彬及其关联企业对此作出连带担保后,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授信贷款8000万的承诺。

在张佛彬的不懈沟通下,2014年10月15日,赣州银行厦门分行领导及其员工才与张佛彬等人进行会谈,并形成了面谈记录。

面谈记录确认:张佛彬曾帮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处理的400万元“拼牌服装”不良贷款,在本次重组后不再向赣州银行厦门分行提出任何追索违约赔偿;关于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向法院申请,错误查封卓祥公司690.39吨铅锭所造成的损失, 张佛彬不再要求该行承担赔偿责任。

蹊跷的是,张佛彬支付的400万元“拼牌服装”不良贷款,并不是进到赣州银行厦门分行的对公账户,而是进入了银行指定的收款人“高余智”个人账户。这其中的玄机外界不得而知。

2015年年初,赣州银行厦门分行新任领导在了解整个贷款经过,并考察张佛彬及其名下企业的情况下,向张佛彬承诺:将会谈确定的3000万贷款转化为正常贷款;另,只要张佛彬能提供足额的抵押物,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将给予张佛彬及其名下企业再增加5000万元的授信。

赣州银行厦门分行为落实该承诺,刘副行长、林建行长、风险部老部、及戴总经理等人,于2015年4月18日前往三明大田、永安实地调查了张佛彬及其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别墅房产、土地等抵押物的情况。

但遗憾的是,在张佛彬提供足额抵押物、且经赣州银行厦门分行确认的情况下,至今又两年过去了,却不见银行方面兑现半点承诺。唯一的说法是:授信额度8000万元未能得到总行的同意。

银行背信弃义设局坑惨民企

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利用张佛彬诚意解决问题的机会,设置圈套、欺骗利诱,一方面同意贷款重组方案,借机让张佛彬提供更多的额外担保;另一方面,却又拒绝兑现和履行在协商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和约定,暗中继续推进诉讼进程。

2014年10月11日,厦门中院对赣州银行厦门分行诉泉益公司案作出判决。由于张佛彬受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可获授信贷款8000万”之诱骗,承诺为泉益公司的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是,他也被列为该案的被执行人。接着,其名下的数亿元资产被查封或冻结。

8000万授信没拿到,自己还倒贴了近1500万元,张佛彬觉得非常冤枉。

由赣州银行厦门分行总经理戴某于2016年3月4日出具的一份《说明》表明,张佛彬为泉益公司提供1500万担保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获得赣州银行厦门分行8000万元的授信贷款。但是,在张佛彬及其名下企业对此作出连带担保后,银行并没有履行为其授信贷款的承诺。

赣州银行厦门分行的背信弃义,致使张佛彬蒙受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张佛彬被该行诱骗坑害,或许只是一个缩影。

据了解,正因为赣州银行厦门分行的不诚信、违规放贷、渎职等原因,至今已是坏账连连。至今该分行的不良贷款已达60多笔、金额超过13亿元,已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目前,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备案在职的工作人员仅剩下7名,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银行在外所设立的分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7名。其实,赣州银行厦门分行已名存实亡,不断有人辞职,且近两年来不再有新增的贷款,反之都是在对外清账。

而赣州银行厦门分行之所以保留,仅仅是为了那张金融牌照。银行业有个“潜规则”,那就是本地银行要去外地设立分行,就必须允许对象地的银行也来本地开设分行,以此作为置换条件;为此,赣州银行厦门分行也不例外,置换前往江西赣州设立分行的,是厦门国际银行。

至于赣州银行厦门分行的违规和不诚信,给张佛彬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问题,张佛彬已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关于赣州银行存在的更多问题,笔者将进一步披露。(作者:齐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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